專家觀點|溫宗國主任接受人民日報采訪,評述垃圾分類問題
發布時間:
2019-06-15 11:45
專家觀點|溫宗國主任接受人民日報采訪,評述垃圾分類問題
2000年我國確立首批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以來,生活垃圾分類的探索已進行了近20年。不過,目前我們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還存在不足。
我國單品種的某些垃圾分類回收效果比較明顯。像廢塑料和廢紙張這兩類垃圾,實際回收利用率并不低。一個重要原因是“拾荒大軍”的收集和售賣。但被拾荒者售賣的這部分垃圾去向并不可控。它們可能被賣到工藝很落后的小作坊,對環境有很大影響。
而從社區生活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率來看,我國的情況就不是很理想了。2017年,我國提出到2020年底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達到35%以上的回收利用率,跟發達國家相比就低了一些。而未能回收利用的垃圾,一般會被焚燒和填埋。焚燒發電固然也是一種處理方法,但本可再次利用的資源經過這一燒也就沒了。
一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流程,至少要具備5個環節。第一,居民在家中嚴格分類;第二,社區配備標識明確的設施,幫助居民準確投放;第三,分類運輸;第四,分類加工利用;第五,對實在難以利用或危險的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。所以生活垃圾分類是一道環環相扣的綜合題。
然而,因為過去我們對此認識不深,缺乏系統設計,以至于我們建設的許多基礎設施并不配套。在分類和投放環節,垃圾箱分類標識不明確,老百姓不知道怎么分。在運輸環節,很多地方是一輛環衛車開來,把垃圾桶往里一倒便直接開走,沒有按照分類要求配置運輸工具。另外,園區化的、具備分類處理設施的資源循環利用基地不多,也不規范,難以接納在源頭分類完畢的廢棄物。有些地方把焚燒廠放在一個地方,填埋場放在另一個地方,對產生的飛灰、滲濾液等難以進行處理,容易造成二次污染。
我國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運輸涉及環衛部門、商務部門,有些地方還涉及交通部門。由于缺少頂層立法,政府部門之間怎樣配合,責任如何劃分,不是很明確。同樣,沒有把垃圾分類定為法定義務,也缺乏強制措施讓居民負起在源頭分類的責任。
要解決這些問題,首先是立法先行,城市要做好規劃設計,居民也要主動參與。確立了相關法律和操作規范,明確了誰應該做什么,有利于打通行政壁壘,為規劃制定者的系統設計提供依據。立法到位了,居民也會認識到自己作為垃圾的制造者,做好分類是一種法定責任。即便分類設施尚不完備,居民也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,比如先把廚余垃圾等易腐垃圾,把燈管、藥品等有害廢物都分出來。當然,前提是政府要告訴居民如何規范實施,提供獲取相關知識的渠道。所以生活垃圾分類的過程包括相互銜接的幾大環節,其中哪一環斷了,這件事都干不好。
專家簡介:溫宗國

1978年4月生,畢業于清華大學,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長聘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、國家“萬人計劃”科技創新領軍人才、教育部“長江學者獎勵計劃”青年學者、國家環境保護專業技術青年拔尖人才,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首屆青年科學家金獎。主要從事環境系統分析及規劃管理、環境物聯網及大數據技術等教研工作,擔任清華大學循環經濟產業研究中心主任、生態文明研究中心秘書長。已合作發表學術論文160多篇,專著10多本,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1項、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4項。擔任國家“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”重點專項總體專家組成員、全國科技領軍人才聯盟資源與環境專業委員會副主任、中國“雙法”研究會能源經濟與管理研究分會副理事長等學術兼職。
來源/人民日報
圖文整理/林延鑫
排版/鄭棹方